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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28365-365. com 发布时间:2018-05-17 来源: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

全州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委组织部、政法委、编办,各县(市)发改(经信)局、财政局、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全州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              中共阿坝州委政法委  

中共阿坝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阿坝州发展改革委员   

阿坝州财政局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会社保障局

                                  www.28365-365. com

       2018年4月4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全州司法所

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司法所在加强基层依法治理、推进依法治州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现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关于印发加强四川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7178号),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编办、省发改委、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司法发﹝2017﹞16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司法所建设的重要性

司法所与公安派出所、法院派出法庭、检察院派驻检察室共同构成我国乡镇(街道)一级的政法体系,是我国基层司法机制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中,司法所处在化解人民矛盾、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第一线,承担了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制宣传教育、基层法律服务等重要职能。近年来,我州基层司法所工作在州、县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基层维稳、平安创建、矛盾纠纷化解、构建和谐社会中做出了大量工作。但是也应当看到,相对于当前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基层司法所建设还比较滞后,存在着基础设施较差、人员严重不足、队伍不够稳定、发展不够平衡,履职不规范等问题,影响到了司法所职能作用的发挥。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紧紧抓住省委、省政府大力支持司法所建设的机遇,积极推动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切实加强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和队伍建设,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工作更加规范,工作效能明显提升,服务水平显著提高,更好地服务法治阿坝、平安阿坝建设。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建设、管理、工作与服务并重,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大力加强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业务能力建设和经费保障,全面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为建设法治阿坝和“三区一中心”营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按照“机构单设、编制单列、职能强化、管理规范、人员充实、保障有力”的工作要求,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建设一个功能健全、设施齐备、作用明显的工作平台;构建一套制度完善、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工作机制,促使司法所管理进一步规范,效能进一步增强,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司法所一般按行政区划单独设置,每个乡镇设置一个司法所,司法所是县(市)司法局在乡镇的派出机构,实行县(市)司法局主管,乡镇人民政府协管。已由乡镇人民政府主管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二)专项编制规范管理。2018年起,招录政法专项编制公务员实行省级统招,各县(市)司法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拟定招录计划,合理设置招录职位,将招录计划报同级机构编制、人社等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逐级上报。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根据本地政法专项编制空缺情况,优先审批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招录用编申请。各级不得挤占、挪用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确保司法行政系统政法专项编制“专编专用、满编运行”。严格执行司法助理员最低服务年限相关规定和调动审批程序。未经州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同意,不得借调、借用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人员,确保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人员在编在岗。

(三)配齐配强司法所人员。积极推进司法所长配备工作,司法所实行所长负责制,司法所所长的调整、任命,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入司法助理员的,应具备政治立场坚定、业务素质过硬、勤奋敬业、有法律服务从业经历或本科以上学历,并通晓当地语言等条件,符合条件的人员经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办理调动审批程序。

(四)政府购买服务充实力量。县(市)司法局根据工作实际,提出购买辅助人员计划、工作方案和测算费用,经统计财政、人社等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及相关程序开展购买工作,依法依规签订合同。每个司法所至少购买1名辅助人员,有条件的,可结合经济发展、人口数量、司法所工作任务等情况,提高购买辅助人员数量。

(五)加强司法所业务用房管理。进一步明晰司法所业务用房产权,列入县(市)司法局固定资产台账,保证司法所独立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加强司法所业务用房管理,严禁挤占、挪用、出租、出让和转借。统一司法所外观形象设置及室内设置,满足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安置帮教、档案管理、值班备勤等功能,切实发挥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作用,方便群众办事、提升服务水平。

(六)保证司法所装备配备。围绕提升司法所安全保障能力和执法水平,根据司法所现有业务装备情况和配备标准,制定装备配备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统筹使用本级财力安排的装备经费和上级补助资金,逐步配齐司法所业务装备,因地制宜保障司法所业务所需交通工具。健全完善业务装备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司法所业务装备资产账目,加强对资产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七)推进司法所信息化建设。将全部司法所接入电子政务外网,确保省、州、县(市)、乡镇四级网络互联互通。全面依托“四川省司法行政工作平台”,健全完善司法所电子档案,实现司法所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工作和数据网上录入维护、业务受理、同步办公办案等功能,全面提升司法所工作效率和质量。

(八)切实强化司法所经费保障。将司法所公用经费和工作经费列入县级司法行政机关部门预算,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省级规范化司法所以奖代补资金主要用于标识标牌制作和信息化建设。

(九)加强司法所业务建设。坚持一手抓建设管理,一手抓职能作用发挥,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社区矫正对象管控,刑满释放人员帮教为重点,消除隐患,发挥司法所的法律保障作用;以促进经济发展为中心,为群众增收减负、政府依法行政、企业合法经营,发挥司法所的法律服务作用;以提高群众法律素质为目的,深入开展“法律七进”和专项依法治理,发挥司法所的法治宣传作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司法所建设的极端重要性,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在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要把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作为建设法治阿坝和推进藏区长治久安的基础性工程来抓,建立健全司法所建设领导责任制、领导干部基层建设工作联系点制度和考核评价制度,全力支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推动司法所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突出重点难点。坚持“抓两头、带中间”,以消除“无房所”、“无人所”为重点,整合资源、统筹协调、整体推进,保证司法所设置全覆盖。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轻重缓急,分年度制定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规划,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定期督查,全面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工作水平。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实行季度专报,在每季度结束前的五日内,各县(市)党委政法委和司法局分头向州委政法委、州司法局报送推进情况。

(三)注重统筹协调。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加强与组织、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推动解决司法所人员配备,业务用房中的难点重点问题。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相关部门配合实施的工作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整合资源,攻坚克难,切实增强工作合力。

(四)严格督查督办。州司法局要积极会同组织、编制、人社、发改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县(市)司法行政政法专项编制使用情况,业务用房保障情况等开展专项督查,及时全面清理司法所空编、编制被占用、工作人员在编不在岗、业务用房被挤占挪用等情况,确保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强化典型宣传。加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宣传力度,不断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社会影响。尊重司法所首创精神,善于从基层的鲜活实践和工作中提炼、总结好的经验,着力培育并及时推广具有时代特征、凸显基层法治特色的典型。大力宣传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表彰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切实增强基层干部的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进一步增强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加强基层依法治理、推动法治阿坝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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