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正在浏览: 首页 > 网上办事 > 办事指南
办事指南
www.28365-365. com 发布时间:2015-07-27 来源:

 

一、法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主席令第39号,2005828日)第九条:设立公证机构,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

(二)《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01号,2006223日)第十四条第一款:设立公证机构,由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组建,逐级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审批。

二、申请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

(二)有固定的场所;

(三)有二名以上公证员;

(四)有开展公证业务所必需的资金。

设立公证机构,还应当符合经司法部核定的公证机构设置方案的要求。

三、申报材料

(一)设立公证机构的申请和组建报告;

(二)拟采用的公证机构名称;

(三)拟任公证员名单、简历、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符合担任公证员条件的证明材料;

(四)拟推选的公证机构负责人的情况说明;

(五)开办资金证明;

(六)办公场所证明。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办理程序

(一)设立公证机构,由各县司法行政机关组建,各县法行政机关持上述申报材料向www.28365-365. com提出申请;

(二)www.28365-365. com初审后对符合设立条件的出具审查意见,报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司法厅窗口。

五、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三)材料预审:5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办事地址:

www.28365-365. com公证律师工作科

八、联系方式:

电话:0837-2821135

传真:0837-2821383

 

 

审核: 责编:
?
联系我们|政务公开信息|法制文苑
建议浏览分辨率:1024*766以上 浏览器版本IE6.0以上
www.28365-365. com 电话:0837-2822319 传真:0837-2821383
地址:阿坝州马尔康县达尔玛街95号 蜀ICP备11001985号
四川省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