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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www.28365-365. com 发布时间:2017-01-05 来源:www.28365-365. com法制宣传科

 

各县(市)司法局:

现将修改完善的《阿坝州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县(市)工作实际,认真研阅,于1月10日前再次提出修改意见,报州司法局法制宣传科。

联系电话:2823484

                        

附件:《阿坝州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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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4

                      

附件:

阿坝州法治宣传教育

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征求意见稿)

    

    按照中央、省委部署,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各县(市)、各部门及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努力,我州第六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11-2015年)顺利实施完成,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得到深入宣传,“法律七进”工作深入持久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广泛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不断深化,法治创建活动全面推开,全州干部群众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逐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州、建设法治阿坝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重要部署,对法治宣传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省委把依法治省作为事关全局的战略任务和关键性工程来抓,制定出台《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和《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省的决定》。州委认真贯彻中央、省委重大部署,紧密结合阿坝实际,不断深化对特殊州情的认识,制定《阿坝州依法治州实施意见》,全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有的县(市)和部门对法治宣传教育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还不够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必须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州的长期性和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有力服务协调推进我州深入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为做好全州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中发〔2016〕11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川委发〔2016〕31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中央治藏方略和省委治藏部署,按照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省战略布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为我省深入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和我州“三区一中心”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结合我州实际,突出学习宣传以“反分裂、讲法治、讲秩序”为重点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大力学习宣传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保障社会稳定、脱贫攻坚、促进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各族干部群众国家安全意识、反分裂维稳意识、风险意识和与违法犯罪作斗争的自觉性。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引导全民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引导党员干部做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确保在全社会广泛、持续、深入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我州各族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基本形成。

(三)工作原则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更好地服务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三大发展战略”和“三区一中心”建设,营造决胜全面小康、建设法治阿坝的良好法治氛围。 

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以群众的法治需求为导向,通过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使广大党员群众掌握、遵守、运用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

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根据不同地区、部门、行业及不同对象的实际和特点,分类精准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律七进”,强化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对象,带动和促进全民普法。

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深度融合,寓法治宣传教育于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和党内法规建设等活动中,引导党员群众在法治实践中自觉学习、运用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提升法治素养。

创新发展,注重实效。总结经验,把握规律,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把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推动全社会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学习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使全社会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宣传宪法的实施,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切实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教育引导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增强宪法观念,坚决维护宪法尊严。

(三)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把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法律法规,提高人民有序参与民主政治的意识和水平。大力宣传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法规,促进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大力宣传依法行政领域的法律法规,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行政相对人遵守行政管理秩序的意识,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大力宣传有利于激发文化创造活力、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我州藏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大力宣传国家安全、生产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公共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提高全民安全意识、风险意识和预防能力。大力宣传国防法律法规,提高全民国防观念,促进国防建设。大力宣传互联网领域的法律法规,促进形成网络空间良好秩序。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破除“法不责众”、“人情大于国法”等错误认识,引导全民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四)深入学习宣传民族区域自治、宗教事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我州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提高运用和执行的能力及水平。学习宣传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依法保护信教群众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宗教活动,有效推动广大群众自觉维护法律权威、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促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谐,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向好。

(五)深入学习宣传环境保护、资源能源节约利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按照州委、州政府“生态立州”发展战略和《阿坝州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建设方案(2015-2020年)》要求,加强土地管理、矿产、野生动植物资源、水资源、世界自然遗产等与生态保护、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配套规范性文件的宣传,使全州上下形成“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为国家发展做贡献”的生态理念,更加自觉地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为加快推进川西北生态经济示范区建设,打造四川生态经济增长极目标任务,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形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保护生态环境,在生态环境保护中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

(六)学习宣传与发展、民生、稳定“三件大事”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以法治促发展,大力宣传市场经济领域的法律法规,推动全州树立保护产权、平等交易、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意识,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经济在新常态下平稳健康运行。坚持以法治促民生,大力宣传教育、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寄递物流、禁毒防艾、防范诈骗、扶贫攻坚、防震减灾、慈善、社会救助和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保障民生计划和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创业“四大惠民工程”顺利实施,使各族群众早日过上“三好两富”幸福生活。坚持以法治促稳定,大力宣传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的法律法规,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学习宣传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调解、信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利,推动民族地区和谐稳定、长治久安。

(七)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

(八)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将法治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推动法治文化融入机关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乡村(社区)文化、网络文化、民族宗教文化等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各个领域,不断丰富法治文化活动的载体和形式。繁荣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推广,把法治文化作品纳入各级文化作品评奖内容,纳入艺术、出版扶持和奖励基金内容,培育法治文化精品。鼓励民间艺术工作者创作法治小品、法治歌曲、法治快板,将法治文化与藏羌民族文化深度融合,通过唐卡、祥巴、藏羌刺绣、格萨尔说唱、南坪弹唱等具有民族特色、深受群众喜爱的文化艺术展现法律文化优秀成果。利用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主题活动。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组织开展法治文艺展演展播、法治文艺演出下基层等活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把法治元素纳入城乡建设规划设计,加强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建设。

(九)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围绕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社会治理的薄弱环节,开展专项依法治理活动。深入开展、扎实推进法治示范创建活动,深化基层组织、部门和行业依法治理,全面开展法治县(市)、法治乡镇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推进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依法治校示范校、文明和谐寺庙和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普法效果,提高基层社会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十)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注重提炼发扬仁爱节俭、从容有礼、信守承诺、重情重义等民族文化,为构建全州各民族共同精神家园提供更多文化养分。褒奖和支持美德善德行为,禁止和惩罚不道德行为,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 

三、对象和要求

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是领导干部、青少年、宗教教职人员。以“法律七进”为载体和抓手,按照有规划、有大纲、有教材、有载体要求,突出法治宣传教育的系统性、分众化、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推动法律进意识、进观念。

(一)法律进机关(单位)。大力推进法律进机关(单位)“六个一工程。即:每个机关(单位)设立一个法治宣传专栏(园地)、编印或购买一种普法读物、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普法联络员、每季度进行一次集中学法、每年制定一个学法计划、每年举行一次学法考试。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社会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和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建立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平台,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在其他各类培训课程中融入法治教育内容,保证法治培训课时和培训质量。加强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健全日常学法制度,逐步建立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勤、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考察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重要内容。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普遍设立公职律师。 

(二)法律进学校切实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制定和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做到有教材、有师资、有课时、有考试推进法律进学校“四个一工程。即:每所学校配备一名法副校长或法辅导员、每个县(市)至少建立一个青少年法教育基地、学校设立一个校园法治宣传专栏或法治文化长廊、有一本青少年普法教材。在中小学设置并增加法治知识课时,确保在校学生都能得到基本法治知识教育。完善中小学法治课教材体系,编写法治教育教材、读本,并纳入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范围,在小学普及宪法基本常识,使青少年从小树立宪法意识和国家意识。将法治教育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计划,加强法治课教师、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培训和配备。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在开学第一课、入队入团或毕业仪式中有机融入法治教育内容,运用模拟法庭、巡回法庭、法治演讲(征文)等形式开展学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中职校、高等院校学生的法治教育,增强其法治观念和参与法治实践的能力。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

(三)法律进寺庙深入开展法律进寺庙活动,把寺庙法治宣传教育与落实惠寺惠僧政策、开展寺庙民生工程结合起来,与寺庙管理创新工作结合起来,与文明和谐寺庙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不断提升宗教教职人员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治意识。着力构建寺庙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推进“法治宣讲普法读物宣传阵地法律服务进寺庙”,逐步夯实寺庙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基础,全面推进藏区社会面依法常态化治理。加强汉藏 “双语”巡回法治宣讲团建设,建立完善法律进寺庙常态化宣讲机制,有计划地入寺开展座谈式、互动式法治宣讲,旗帜鲜明地讲清僧尼是公民、寺庙是基本社会单位,讲清法律与戒律、守法与持戒的关系,讲清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编发法律进寺庙汉藏“双语”普法读物,开辟汉藏“双语”广播电视普法专栏,通过以案释法、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用直观形象、通俗易懂的方式引导广大僧尼学法守法用法。加强寺庙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大力培养寺庙“法律明白人”,设立寺庙法律服务联系点,让寺庙和僧尼能及时获得法律服务。 

(四)法律进(社区)。建立完善村(社区)干部集中学法制度,不断提升广大基层干部法律素养,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民主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大力推进法律进乡村(社区)“六个一工程。即:每个乡镇设立一个法治辅导站、每个乡镇设立一个法律援助工作站、每个乡镇组建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法治宣传队伍、每个村(社区设立一个法治宣传栏、每个村(社区)建一个法律图书室(角)、每个村民小组(居民小区)培养一名“法律明白人完善和发展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建立完善“四议两公开一监督”、“村财民理乡监管”、一事一议、党务村务公开等基层治理机制,把法律规定与良俗新风结合起来,推动形成依法立约、以约治理、民主管理的基层治理良序,推动实现“业兴、家富、人和、村美”的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目标。健全村(居)民监督机制,促进群众在基层社会治理、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加强对农民工等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帮助、引导其依法维权,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按照属地管理和“谁用工谁培训”相结合的原则,把法律常识教育列入劳务培训学习内容,有计划地对外来务工人员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建立专兼职普法队伍,健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深入开展送法下基层活动。开展巡回审理、就地调解,通过以案释法、以调释法等形式,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五)法律进景区、进企业、进医院。加强景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深入景区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景区行政管理、企业经营、行业服务人员的法治意识深化旅游市场依法治理,建立健全旅游安全保障机制和旅游监管体系,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和旅游投诉处理,开展打击非法从事旅游经营的违法活动,维护游客合法权益,维护阿坝旅游形象,为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奠定坚实法治保障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突出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建立完善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公司律师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医院行政管理和医疗服务人员学法制度,加强医院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开展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强化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逐步推行医院设立法律顾问。健全公益普法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部门、行业特点和自身职能,面向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在广场、公园、车站等公共场所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四、工作措施

(一)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协调协作机制,形成部门各司其职、社会齐抓共管、公众广泛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宣传、文化、教育部门和人民团体要在法治宣传教育中发挥职能作用;各类社会组织要在法治宣传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各级法治宣讲团建设,选聘具有丰富法律知识和党内法规知识的优秀人才充实法治宣讲团队伍,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讲活动。鼓励引导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人员、大专院校法律专业师生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畅通志愿者服务渠道,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培育一批普法志愿者优秀团队和品牌活动,提高志愿者法治宣传水平。健全激励机制,认真开展“七五”普法检查和总结验收,对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显著成绩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予以表扬奖励。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度,为全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完善普法责任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完善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使案件审判、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建立司法、行政执法部门面向社会公众发布典型案例制度,编发以案释法普法读本。落实立法听证、专家咨询论证、公开征求意见等制度,让公民在有序参与立法的过程中增强法治意识。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各行业、单位要在管理、服务过程中,结合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需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州、县(市)主流媒体应当至少开办一档定期的普法节目或专栏,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和手机媒体等大众传媒要自觉履行普法责任,发挥各自优势,在重要版面、重点时段刊播普法公益广告。开设法治讲堂,针对社会热点难点和典型案(事)例开展及时权威的法律解读,积极引导社会法治风尚。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的职责,把党内法规作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为党内法规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三)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坚持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努力培育全社会法治信仰,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效。针对受众心理,创新方式方法,坚持集中法治宣传教育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完善“法律七进”工作标准、工作台帐和考核机制,开展“法律七进”示范点创建。创新载体阵地,加强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建设,建成一批具有阿坝特色的法治文化广场、长廊、活动室;依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看守所等场所建设一批针对不同人群、不同类别的法治教育、警示教育基地;在政府机关、社会服务机构对外服务窗口增加法治宣传教育功能,在各级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法律服务专区。加强12348法律服务热线建设,建立集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等职能于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积极运用公共活动场所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公交移动电视屏、手机屏等,推送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充分运用互联网传播平台,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各级党委、政府及部门官方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应开设普法栏目(页面)。加强普法网站和普法网络集群建设,充分利用各类法治资源,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和共享。

五、工作步骤和安排部署

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共分3个阶段。

(一)宣传启动阶段2016年至2017年 月各县(市)、各部门、各行业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地方、部门和行业的五年规划、工作细则和具体措施做好宣传启动工作的安排部署。各县(市)、州直各部门制定的“七五”普法规划报州司法局。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 月至2020年上半年各县(市)、各部门、各行业根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及时部署、落实措施、抓好指导、加强监督确保本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2018年开展中期督导检查2019年至2020年上半年根据督导检查情况查漏补缺、进行整改。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下半年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定期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级依法治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委宣传部门、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本地普法工作的规划制定、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和检查考核。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体制,加强各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机构建设。加强基层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切实解决人员配备、基本待遇、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二)强化工作指导。各级依法治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向本级党委(党组)和上级依法治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报告。要加强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各相关部门的积极性,发挥各自优势,形成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的合力。结合各县(市)各部门工作实际分析不同地区、不同对象的法律需求区别对待、分类指导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解决问题、补齐短板、推动工作。不断挖掘具有阿坝特色的鲜活经验,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推动工作纵深发展。

(三)加强考核评估。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综治考核和文明创建考核内容。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评指导标准和指标体系,完善考核办法和机制,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将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作为对各县(市)法治建设状况评估的重要内容。

(四)落实经费保障。各县(市)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州级按人年均1.5元、县(市)级按人年均2.5元拨付,并根据实际和工作需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各部门(单位)要统筹安排经费,切实保障本部门(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需要。把法治宣传教育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鼓励、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利用社会资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规划再次征求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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