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 信 人 | 尼玛 | 写信时间 | 2017-09-20 |
信件主题 | 特来咨询 | ||
信件内容 | 昨年我在别人手中购买了一辆二手车,交易价格为46000元,并及时联系了登记的车主要求协助过户,对方答应协助过户。今年初,登记车主以车辆灭失为由向阿坝州车管所申请注销登记,并提交了汶川县威州镇政府和下辖某村的灭失证明,为此州车管所注销了车辆,导致我无法使用车辆,特来此咨询。 | ||
回复内容 | 一是你已向相关部门反映无果,建议立即向阿坝州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阿坝州车管所,要求撤销注销车辆的行政行为,并依法赔偿造成的损失;二是将申请注销的车主和出卖车辆的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三是告知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和程序,咨询人表示其家人均收入近万元,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 | ||
关闭 |